办事所需资料
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3、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原件;(翻译服务:13547964848)4、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5、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收费标准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其它说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