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翻译国外大学学位证时发现上面三个签名者的头衔分别是Chancellor, Vice-chancellor 和Deputy Vice-chancellor,于是毫不犹豫地翻译为“校长”,“副校长”和“代理副校长”。结果,全错啦!
今天分享以下这三个头衔分别是什么含义以及在大学中的具体职责是怎样的,下次可不要搞混淆了噢。
Chancellor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表示“荣誉校长”,也可称作“校监”,作为一所大学的最高领导人,校监参与学校治理,但并不是真正处理学校实际事务的“校长”。在英国,知名大学的小件通常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者英国王室成员担任,并且英国王室成员可兼任多所大学的校监,例如安妮公主就同时担任伦敦大学和爱丁堡大学的校监。有校监自然也会有副校监(pro-chancellor或deputy chancellor),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知名大学的校监和副校监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学者担任,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的现任校监朱莉·毕晓普曾任澳大利亚联邦外交部部长和澳大利亚自由党副党魁等职务,过去也曾有过诺贝尔奖得主和卸任澳大利亚总理担任ANU校监,奥克兰大学的现任副校监Scott St. John为新西兰著名金融机构First NZ Capital的掌门人。
Vice-chancellor在大学中则是真正处理学校实际事务的“校长”,或者说是chief executive(首席执行官)也可以。美国由于没有校长与校监这样的职权分立设计,因此美国大学校长也就是校监,用我们最常见的President一词表示,既是学校的对外代表人,也是最高行政首长。本段说到的校长对应的“副校长”便是Deputy vice-chancellor,也可写作pro-vice-chancellor,也就是校长的代理或副手,有些学校可以有多名副校长,负责大学的行政、学术、教务、研究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另外,表示“校长”的英文单词还有rector,principal,headmaster等。rector表示“院长”或者部分大学的校长,通常作为教务职称出现较多;principal和headmaster多指小学校长,注意在翻译过程中不能用错了哦。